pos機非法經營罪量刑標準

 新聞資訊3  |   2023-08-24 09:11  |  投稿人:pos機之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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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目錄一覽:

1、pos機非法經營罪量刑標準

pos機非法經營罪量刑標準

男青年小金開了一家家居店,因店里配備了POS機,所以時常有朋友來請他幫忙套現應急。

1月4日下午,店里的員工小義又拿了一張朋友的信用卡到店里,請小金先幫其還款,再通過POS機將還款刷回家居店賬戶上,并把信用卡密碼告訴了小金。當晚,小金利用支付寶的信用卡還款功能,從店里的賬戶成功給小義朋友的信用卡還進1.5萬元。

第二天上午,小金到店里打算用POS機將昨天的1.5萬元刷回家居店賬戶,但POS機提示信用卡余額不足。疑惑的小金讓小義聯系其朋友,卻被告知電話已打不通。之后,小金每天都嘗試將1.5萬元刷回,但都沒有成功。直到1月9日,POS機提示密碼錯誤,小金才意識到被騙,忙打電話報警。

法官提醒:

利用POS機套現是違反金融法規的行為,達到一定數額還會涉嫌犯罪。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《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》第7條明確規定:違反國家規定,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(POS機)等方法,以虛構交易、虛開價格、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,情節嚴重的,應當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。

實施上述行為,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,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2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,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,應當認定為“情節嚴重”;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,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10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,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,應當認定為“情節特別嚴重”。

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采用上述方式惡意透支,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,以信用卡詐騙罪定罪處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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